随着“看直播成”为全民热潮
不少自媒体博主为博取流量
使出“浑身解数”……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为博流量竟真播入室偷盗
2025年10月的一个晚上,张某酒后来到一处住宅门口,开启了网络直播,并在直播间与网友交流。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张某凭借酒劲用菜刀破门闯入该住宅。
进入屋内,张某窃取了一幅字画,还有牛奶、白酒等物品,涉案财物共计价值365元。而在作案期间张某将破门、入室及盗窃的全过程进行直播,短时间内吸引众多网友观看。
事发后,张某在逃离时碰巧遇到警车经过,因做贼心虚、害怕被发现而跳入河中,后被民警救起并传唤询问。
到案后,张某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被盗物品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检察机关随后以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人民法院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犯罪金额及悔罪表现等,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现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律红线决不能碰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发展,直播逐渐成为公众娱乐互动、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式。青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艳敏表示,有主播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不惜突破法律底线,甚至将违法犯罪过程作为直播内容,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触碰刑事责任红线。
入户盗窃危害性大,依法追究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虽然张某窃取的财物价值并不高,但其使用菜刀等破坏性手段擅入他人住宅行窃,依法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指出,入户盗窃对公民安全感造成的冲击远大于一般盗窃案件,切勿因“涉案金额不大”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酒后违法,不能成为免责借口
案件审理中,张某辩称事发时自己处于酒后状态,然而,醉酒不能作为从轻或免责情节。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案时即便受酒精影响,也不能据此免除刑事责任,其行为本质上反映了对法律规则的漠视。
切莫受流量诱惑而逾越法律底线
本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传递出的却是鲜明的司法导向:对于为博取流量不惜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网络直播快速发展,在流量带来关注度的同时,也暗藏风险。无论是酒后冲动,还是为博取流量铤而走险,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广大主播和内容创作者不能通过挑战法律底线来吸引眼球。
此外,直播平台也应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直播内容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遏制不良内容扩散蔓延,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新闻坊综合“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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