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借款,海口一男子竟伪造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抵押,最终触犯刑法。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公布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林某某因伪造不动产权证书被依法判处刑罚。
2022年5月,林某某与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咖啡店,因店铺装修资金短缺,向王某某借款8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间,王某某提出需以房产证作为抵押。林某某因名下无房产,便动起了歪心思,花费450元找人伪造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交给王某某,谎称该房产系其母亲名下所有。后经查询核实,林某某母亲名下并无相关房产登记信息,伪造行为由此败露。
2024年5月,林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主动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罪行,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10月,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林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林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海南特区报》2026年9月2日 5版
记者 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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