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为博流量而直播入户盗窃的案件。
2025年10月某晚,张某饮酒后来到一处住宅门口,开启网络直播,并在直播间内与网友交流。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张某借着酒劲使用菜刀破门进入该住宅。
进入屋内后,张某窃取了一幅字画,以及白酒、牛奶等物品,涉案财物合计价值365元。其间,他将破门、入室及盗窃全过程进行直播,在短时间内吸引了不少网友观看。
随后,张某在逃离过程中,正巧遇到警车经过,因害怕被发现而跳入河中,后被民警救起并传唤询问。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盗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后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人民法院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犯罪金额及悔罪表现等,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现该案判决已生效。
转自:央视新闻
原标题:《男子为博流量直播入户盗窃,借酒劲用菜刀破门,窃取字画、白酒、牛奶等,涉案财物合计价值365元;逃离过程中,遇警车经过,跳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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