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的李先生原本拥有一份稳定的房产销售工作。2021年,曾向李先生咨询房产交易业务的胡某主动向他抛出“橄榄枝”,邀请他加入自己新开设的房产中介公司,并开出极具诱惑的条件:保底月薪1.2万元,有独立办公场地,并以技术入股名义赠予10%公司干股。 彼时,胡某行事高调,坐拥豪车豪宅、经常出入高端场所,对外以家底丰厚的“成功企业家”形象示人。这些表象让李先生对胡某的许诺深信不疑,与几名同事一同辞职,跳槽至胡某的新公司。
入职首月,公司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胡某持续打造财力雄厚的人设,勾画企业发展蓝图。可这份光鲜,仅仅维持了一个月。次月,胡某突然变卦,称家人不同意无偿赠予股权,要求员工拿出上百万元实际注资才能保留股份。 然而,普通打工人根本无法拿出上百万元资金。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胡某给出了一个解题方案——由员工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办理信用贷款或使用个人信用卡套现,所得钱款全部交由公司投资,贷款的本金、利息由胡某兜底偿还,这样下来,员工不仅每月可领工资,年底还能额外享受股权分红。
为打消大家的顾虑,胡某不断晒出其豪车豪宅及炒股“战绩”,并采取群体施压的手段,先说服部分员工办理贷款,再带动其他人跟风。面对心存疑虑、拒绝办理贷款的员工,胡某扣上“对公司不忠”的帽子将其辞退。就这样,公司员工陆续办理了大额信用贷款,一笔笔资金转入公司账户,累计金额超2000万元。(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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