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口岸“8・26” 泥石流灾情发生后,个别网民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未经官方核实,在网络平台随意编造、传播泥石流造成的人员失联和死亡虚假数字,相关不实信息传播误导社会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月27日,我市网民马某在某网络平台随意传播 “8・26”泥石流灾情中尼边境失联人数、死亡人数不实信息,造成群众不必要的恐慌,破坏清朗的网络空间,影响社会稳定。
目前,山南网警联合隆子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约谈,并开展批评教育。
8月28日,我市网民耿某在某网络平台夸大传播“8・26”泥石流吉隆口岸死亡人数、失联人数,误导社会公众,破坏清朗的网络空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山南网警联合市公安局乃东分局依法对其进行约谈,并开展批评教育。
约谈中,办案民警向上述网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在重大灾情期间编造、传播险情、伤亡等虚假信息的法律后果,指出灾情谣言对救援工作、社会秩序带来的危害。
通过约谈,传播不实信息的两名网民充分认识自身错误,深刻反省,主动删除相关不实信息,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网警提醒
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阶段,涉灾情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切勿主观猜测夸大伤亡数据,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谎报险情、灾情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希望广大网民坚守理性底线,自觉规范网络言行,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如发现网络谣言线索,欢迎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转自: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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