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8月28日,新修订的农业法审议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法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于1993年制定。本次修订在篇章结构和具体内容上作了较多调整和完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修订后的农业法,共有14章、115条。在篇章结构上,将“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一章章名修改为“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将“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一章分为“土地等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绿色发展”两章,将“执法监督”一章改为“监督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张涛表示,明确国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明确国家巩固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户家庭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此外,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国家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制度,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
聚焦农民权益保障 明确农民增收中心任务
农业法修订的一大重点就是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将增加农民收入明确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这会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此次修法把更好保障农民权益作为重点内容,明确国家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规定农村经济发展应当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张涛表示,从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方面,明确税收减免,保障农民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护被征地农民和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等多个方面,维护农民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冰川表示,此次修订继续强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三权分置,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简单来说,就是农民的地怎么种、怎么经营,要依法保障农民自己的权利,不能随意干预。

在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方面,胡冰川认为,农民权益的保护更加立体,既保护了土地的基本权益,也关注农民的生产收益和经营环境,要让农民在农业生产和乡村发展中真正地成为受益者。
胡冰川表示,更加重视农民种粮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实际收益。提出了要完善种粮收益的保障机制,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落实惠农补贴和相关的税收优惠。再一点就是,进一步强化对农民权益的制度性保护,比如对侵害土地权益,乱收费乱摊派这样一些问题,要加强约束,同时保障农民依法参与乡村的公共事务。
整治形式主义 为涉农基层松绑减负
农业法此次修订专门写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内容,提出精简优化涉农规划编制。这将如何为基层松绑减负,基层工作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张涛表示,修订后的农业法进一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此外,不再硬性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

胡冰川认为,不再硬性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这条非常具体的条款有着非常实际的意义。
胡冰川表示,这次调整释放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该做的规划要做好,没有实际需要的,不必要为了规划而规划,尽可能地把基层干部从一些不必要的材料和事务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放到产业发展、服务农民这样一些实际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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