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自己的钱买车,挂别人的车牌,结果名义车主欠钱,车被法院查封了,这事儿你听过吗?岳先生就遭遇了相似的事情,岳先生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借名买车,到底有多大坑?车管所登记是不是就等于车辆确权?我们一起关注这起案件。
2020年10月,岳先生和朋友周先生签订了一份“借名购车”协议,由岳先生出资14万购买一辆机动车,登记在周先生名下,但车辆实际由岳先生使用。

2024年的一天,岳先生突然接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法官声称要扣押他的车辆。这一个电话让岳先生不知所措。
经沟通,岳先生了解到,原来是因为周先生欠款30多万元被对方诉至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于是,岳先生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己为车辆实际所有人,请求排除执行。但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岳先生说,这辆车是他花钱购买并一直使用至今,车辆保险也都是他自己购买的,因此法院不应该查封这辆车。一审败诉后,岳先生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在二审中,岳先生提交了购车合同、车辆保险单、车辆保养付款记录等新的关键证据,岳先生消失已久的朋友周某也参加了庭审。

北京金融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车辆归岳先生所有,排除相应强制执行。二审法官徐冲告诉记者,借名买车行为实质是为了规避小客车指标调控等行政管理政策,虽然最终判决确定了岳先生享有车辆的所有权,但并不意味着法院对“借名买车”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尽管会面临行政处罚,但是对二审法官能够依法改判,岳先生心中十分感激。

二审法官徐冲提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尽管自己在某方面有急切的需要, 一定要严格的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从事相应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给自己、他人甚至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记者:郭晶 摄像:吴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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