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在货运进口渠道查获未申报黄金9.681千克。
当日,一票申报进口货物为“活青蟹”的货车正常通关,从外包装、货物品相来看,完全是普通生鲜货运模样,看起来毫无异常。

但在机检环节,关员敏锐捕捉到货物内部存在高密度异物,初步判定有贵金属夹藏重大嫌疑,立刻开箱查验。



蓝清成 查验八科副科长
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
在一箱活青蟹中,从塑料瓶中查获疑似黄金19条,一共9.681千克。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确认上述物品有足金块9条,共计4.552千克,有22K金块10条,共计5.129千克。
黄金超出个人自用范围
需按进口货物正规通关
据货车司机交代,这批黄金为内地货主采购,刻意安排混杂在青蟹货物中,企图通过普通货运渠道私下带入境内交货,全程未做任何正规申报。

蓝清成表示,近期,深圳湾海关在货运渠道连续查获贵金属夹藏案件,藏匿手法日趋隐蔽,涵盖水产品、日用品、设备夹层等多种类型。境内外纯金料基础价相差较小,但受进口环节涉税、饰金零售、回收渠道等差异影响,大额走私利润可观。不法分子为赚取“带工费”或差价利润,利用人身绑藏、改造车体暗格、夹藏在货物中等方式,企图从香港经深圳口岸走私进境,逃避海关监管。

在此提醒,黄金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的高管控贵金属。批量黄金进境,必须提前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依规如实申报、依法缴税。只要超出个人自用范围,均需按进口货物正规通关,绝不能私藏夹带。
第一现场记者丨陈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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