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轻便灵活、成本低廉,是人们短途运输、日常经营的常用工具,但长期以来,电动三轮车无证上路、脱保运行、违规占道等乱象多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以多起涉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件为切入口,深挖行业监管共性问题,联动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辖区电动三轮车安全治理从“末端处罚”向“源头防控”升级。
2025年4月的一天,宋某与亲友聚餐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返家。途中车辆侧翻,宋某也被困在了车下。被路人救助脱困后,宋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并配合调查。经检测,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5年11月,海曙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宋某具有自首情节,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发现,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法定须持D类驾驶证才能驾驶的机动车,但宋某未取得相应资格,且未依法悬挂号牌、未投保交强险。而且,这并非个例——在该院之前办理的多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嫌疑人都不同程度存在无证、无牌、脱保上路的情形。
为全面摸清辖区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现状,海曙区检察院实地走访多家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户,详细了解车辆销售、上牌、投保相关流程。同时,该院联动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通过科学布设临时执法检查点位、系统梳理辖区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查处及处罚执行情况,全方位排查路面管控、日常监管存在的短板弱项。
经多维度核查,三大监管痛点逐渐清晰:一是车辆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未申领号牌、未投保交强险问题交织,呈现并发态势;二是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等违法行为高发;三是执法力量分布不均衡,城郊接合部、非工作时段的市区商圈中心、社区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路面管控薄弱。
今年5月,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行业治理痛点,列明整改方向,督促相关部门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迅速部署——针对违规销售不达标车辆、不实宣传等问题,及时与工信部门、市监部门对接,从生产、销售源头严防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针对车辆注册、投保缺位问题,督促车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依法核查交强险投保情况;针对重点区域管控薄弱问题,创新采取“定点设卡严查+全域流动巡查”执法模式,累计查获各类违法三轮车350余辆。同时,相关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惩戒与引导并重”的治理原则,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活动5场,覆盖群众200余人,切实提升三轮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
“以前开电动三轮车出门心里总打鼓,只知道可能被交警查,压根不清楚还要考证、上牌、买保险,现在手续办齐了,上路踏实多了。”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如是说。
“司法办案的最终目的,是守住安全底线、守护民生平安。”海曙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精准有力的检察监督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为群众安全出行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杰 通讯员 侯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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