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25日电 (记者王者)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
指导意见明确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主导的基层议事协商制度体系,推动提升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和实效。
指导意见提出,丰富议事协商内容,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商目录动态修订机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议事协商内容。扩大议事协商主体,在保证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基础上,注重吸纳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新就业群体等参与。规范议事协商程序,一般按照征集确定议题、明确参与主体、通报协商信息、组织开展协商、公示协商结果、推动实施成果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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