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相约饭局,竟暗藏敲诈陷阱。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三名被告人合谋设酒局敲诈勒索好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于某相熟,平日常有往来。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伙同郑某与朴某(已另案处理)共谋作案,并商定作案分工:由刘某出面邀约好友聚餐饮酒,席间怂恿对方酒后驾车;待被害人驾车出发后,郑某、朴某驾车尾随,故意制造车辆碰撞事故;再由刘某以熟人身份居中调解,利用对方害怕酒驾被查处的心理索要赔偿。
按照既定方案,几人先后对王某、于某实施敲诈,分别索取五千元,涉案金额共计一万元。案发后,郑某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两千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郑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郑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
刑庭(未审庭)副庭长 王莹
本案属于典型的熟人圈层碰瓷敲诈案件。不法分子利用熟人社交的信任基础降低对方防备,又精准拿捏当事人惧怕酒驾追责的心理软肋设局施骗,作案手段隐蔽、迷惑性较强。部分当事人因担心自身酒驾违法被查处,不敢报警而选择花钱私了,一步步落入不法分子布好的圈套。
防范此类陷阱,最根本的是守住法律底线,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从根源上断绝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日常与亲友相聚相处时,对他人刻意劝酒、执意怂恿酒后驾车的反常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莫因彼此相熟就放松戒备。
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正规法定流程处理纠纷。若察觉遭遇蓄意碰瓷、被胁迫索要钱财,务必保持冷静,妥善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影像等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维权。
作者:牟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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