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成了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仍有少数人存在一种错觉
认为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
也就无需受到“醉驾”法规的监管
为筑牢夜间交通安全防线
深圳交警重拳出击
持续开展“雷霆护航”行动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遏制涉酒交通违法行为
8月21号晚上10点半,罗湖交警在罗湖区布心路设点查车,重点对涉酒违法,包括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酒驾违法开展查处,现场使用酒精吹气棒,对过往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快速筛查。


别侥幸!电动自行车酒驾照样抓
没过多久,交警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存在猫腻,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突然停在路边,执勤警力马上将他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数值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现场执勤
晚上喝多少?几点钟喝的?
酒驾者
晚上七点钟,我喝了两杯啤酒,我一喝就上脸,我开车十年都没有酒驾,喝酒肯定要叫代驾,每个月要叫两三千块钱的代驾。
现场执勤
那您知道骑电动车不能喝酒吗?
酒驾者
我知道啊,但是我觉得没什么事
酒驾电动自行车要负法律责任!
交警介绍,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有酒后驾驶电动车才算酒驾,但法律明确规定醉酒后同样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龙斌 中队长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罗湖大队东湖中队
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认知不足,觉得自己饮酒量不大,就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可酒精起效后,驾驶人反应能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还会给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不定时不定点全覆盖整治
交警表示,酒驾不分车型,违法不分早晚,为降压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将持续开展“猎虎”行动,在常态化整治酒驾的同时,开展周末大整治行动,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引导市民认清“醉骑”危害。
龙斌 中队长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罗湖大队东湖中队
我们会结合路况研判,在交通繁忙路段、饮酒高发区域,不定时、不定点灵活布设检查点位,科学调配警力开展整治。
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的处罚标准并非一概而论,而是根据车辆性质(是否超标)、血液酒精含量以及所在地区(如深圳有特区条例)来综合判定。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1. 车辆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符合新国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
全国一般标准:交警可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深圳特区标准:处罚更严,首次饮酒驾驶且无其他违法、未发生事故,处500元罚款;若伴随闯红灯、逆行等违法或发生事故,处1000元罚款;再次饮酒或达到醉驾标准的,处2000元罚款 。
醉酒后驾驶(酒精含量≥80mg/100ml):
全国一般标准: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的,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
深圳特区标准:直接处2000元罚款 。
事故责任:若引发交通事故,交警会将“醉酒驾驶”作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违法者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及民事赔偿 。
2. 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
如果电动自行车在最高设计时速(>25km/h)、整车质量(>55kg)等方面超出国家标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如电动摩托车),交警将按机动车酒驾/醉驾标准处罚:
饮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醉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拘役、罚金),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第一现场记者丨朱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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