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噪声扰民问题,新增了明确处罚细则。就在法典生效的第二天,广西柳州市交管部门查处一起摩托车非法改装案件,开出了全国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
8月16日晚,柳州市交管部门民警在柳南区航鹰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声音异常、号牌安装也十分“个性”,随即沿路展开追踪,最终在城中区静兰水上基地附近将这辆车安全拦停,并进行检查。

民警:摩托车牌照垂直角度上翘幅度不能超过30度,他驾驶的摩托车排气管虽然没有进行改动,但他把消音阀拆掉了。
车主韦先生承认,自己对车辆做了一些“小调整”,但他认为只是简单调节、拆除零件,并不属于非法改装。为解答当事人疑惑,民警请韦先生现场启动车辆,实地感受排气噪声。

民警:在未拧动油门的情况下,排气的声音都到这个程度了,夜晚驾驶这辆车出来会不会造成扰民的影响?
民警现场为该男子普法: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未按照规定使用原装声响装置,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至2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据了解,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噪声污染”的认定不再单一依赖分贝数值,而是更注重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只要行驶产生的轰鸣声干扰了他人休息,就可认定为噪声污染。这一变化,让一线执法从“劝一劝”变成了“有据可依”,也给市民的清净夜晚更多保障。当晚,民警依法对韦先生作出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将摩托车恢复原厂状态。这也是新法实施后全国开出的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韦先生诚恳接受了处理,并表示会提醒身边车友。

近期,柳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特巡警、法制支队持续开展路面巡查,重点整治非法改装和噪声扰民行为,全市已查获相关违法行为98起,依法扣留车辆89辆。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指挥大队民警 蒋佳俊: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严重侵扰群众的日常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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