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过“无人机坠箭”吗?这是一种利用改装无人机进行非法狩猎的新型手法。近日,温州永嘉一起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捕猎案在永嘉书院草坪公开庭审——没有法院大楼,没有审判大厅,审判席、公诉席、被告人席在草坪上依次排开,一场别开生面的审判,也成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庭审现场,被告人包某甲、包某乙因借助无人机坠箭手段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民警指出,利用无人机这种新型方式非法狩猎,对野生动物发现极为迅速,危害非常大。公诉机关指控,二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包某甲作为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包某乙作为从犯,结合其参与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施行。面对无人机坠箭这一新型犯罪手法,政法机关选择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有市人大代表表示,通过这个案例清楚看到,老百姓对这块法律知识仍存在盲区,希望今后行政职能部门及公安、司法机关多多开展这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老百姓的认识度。
转自:ZMG-小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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