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8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德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德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人张德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截图自“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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