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五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保持在95%左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医保稳定在80%左右,居民医保稳定在70%左右;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支出覆盖率从2025年的70%左右提高到80%以上;所有统筹地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健全保障体系到2029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提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到2029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
“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提高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占比。继续推动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出生即参、待遇即享”。探索对婴幼儿参加基本医保提供资助。优化完善可持续筹资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筹资责任。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报销差距。推动省内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保障规范统一。推动统筹地区提升筹资、保障管理水平,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到2029年基本医保基本实现省级统筹。

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司长张晨光表示,经过“十四五”的发展,全国所有的省份都已经实现了地市级的统筹,全国已经有22个省份开始启动省级统筹的改革,其中有十几个省份已经实现了统收统支或者省级调剂的省级统筹。这次全民医保规划提出到2029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这是落实公平医保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有利于实现区域之间,特别是省域范围内的基本医保的筹资待遇水平的相对均衡。
完善制度 推动多种就业群体参加生育保险
《规划》同时提出,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动用人单位职工应参尽参,全面落实由失业保险基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政策。
“十五五”期间,国家医保局将大力推动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生育保险。

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享受国家法定产假生育津贴待遇。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指导地方制定覆盖孕期基础检查的基本服务包,可参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完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政策,推动基本实现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延伸至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实现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我国将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我国自201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历经十年探索,目前参保规模已达3.2亿人。《规划》提出,“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提出,长期护理保险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推动省级统筹。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元筹资机制。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保障对象、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动态完善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规范长期护理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推动长期照护师职业化、规范化。健全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
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司长张晨光表示,在制度建立初期,我们就坚持制度的统一,强化顶层设计,各省按照国家的统一的制度框架,按照国家统一的筹资要求,按照统一的待遇保障水平,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项目目录,包括统一的失能等级的评估标准,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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