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拓宽了人际交往渠道
但虚拟的网络空间
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动听的网名
温柔体贴的话语
让人深陷“甜蜜陷阱”的“小仙女”
可能是假扮的
近日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审理一起相关案件
一名男子伪装成女性
一人分饰两角
以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
一人分饰两角诈骗他人
张某(男)在社交平台注册两个微信号,分别使用两套女性照片、个人资料,虚构出两名女性身份。张某先以第一个女性身份添加小陈(男)微信,“精致的照片、甜美的声音、体贴的问候”让小陈很快坠入爱河,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张某又使用第二个女性账号主动联系小陈,谎称是第一位女子的闺蜜,在日常交流中不断诉说第一位“女友”生活不容易,以增加小陈对“女友”的信任。张某一人分饰两角,以看病、打官司等理由多次向小陈索要钱财。
出于心疼和信任,小陈对“女友”的需求来者不拒,先后累计转账8万余元。在小陈多次要求见面后,张某带着钱销声匿迹。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判诈骗罪
获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考虑到张某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的从轻处罚情节,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6万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6万余元。

(该案庭审现场)
法官提示
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此类诈骗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不仅局限于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创伤。
法官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面对对方涉及钱财的请求,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多方核实信息真实性。此外,切勿心存侥幸依靠伪装身份、编造谎言骗取他人财物,这类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记者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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