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网反诈打击力度持续升级诈骗分子的作案账号、工具几乎被清零为了苟延残喘、继续行骗狡猾的他们开始将黑手伸向普通群众专门盯上想要赚快钱的普通人借他们的账号和操作为电信诈骗不断输送犯罪“养料”
01
发短信引流
7月27日
一心想赚点快钱的东阿县居民李某
刷短视频的时候
在评论区刷到一则兼职挣钱的广告
他立刻联系上广告发布者
对方告诉他
来钱最快的活就是“发短信”
工作内容听上去十分简单:
用自己的手机号
给对方提供的一批号码
发送固定话术短信
李某按照要求
分两批完成发送
还把发送截图发给对方结算报酬
可万万没想到
对方借口没有收到短信
一分钱都没有付给李某

看似没赚到钱
可李某的行为已经踩了法律红线
经民警核查
这些短信全都是电信诈骗的引流短信
虽然李某最终并未从中获利
但依旧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8月6日
聊城市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相关规定
对李某处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02
收钱转账
7月份
许某在微信群刷到一则兼职信息
工作内容听起来格外轻松:
帮忙代收“课程费”
再把钱款转到指定账户
简单操作就能拿到报酬
高薪又省事
许某一下子放下防备
直接上手干活
短短一周时间里
他按照对方指示
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12000余元
从中赚得1400元的所谓“工资”
所谓代收课程费只是骗人的幌子
许某实际上一直在帮不法分子
流转电信诈骗受害人的钱款
充当洗钱的工具

按照相关法律条款
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00元
同时对许某作出
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大学生、待业人员、老年人等群体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不法分子常以“高薪兼职”为噱头招募“工具人”,发布的任务看似简单,但参与者可能会因协助犯罪而面临法律责任。
各类实名制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等,严禁外借、转卖。一旦这些支付工具涉及到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帮信罪。
转自:东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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