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使用、运输“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案件,有力排除安全隐患,守护辖区平安。

车内形迹可疑,一人落网
8月1日23时许,特巡警大队民警在某酒店停车场巡逻中发现一可疑车辆长时间未熄火,民警上前检查时,车内男子神色慌张,后排放置着八瓶黑色圆柱形金属瓶及八个气球。民警随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男子尹某对其携带并吸食“笑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尹某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路边“吞云吐雾”,两人被抓
8月4日凌晨,赛湖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至某小区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路边吸食罐状物,神情异常。民警上前询问时,其中一人已“上头”并与民警抢气罐,民警随即将二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询问。经查,华某、徐某对自己吸食“笑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场扣押的两瓶罐装气体经鉴定确为“笑气”。目前,二人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高速路口设卡,截获63罐“笑气”
8月5日凌晨,武蛟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在瑞昌市高速收费站路口设卡检查,民警在一辆汽车上发现大量疑似罐装“笑气”的物品,随即将车上三名男子控制。
经查,8月4日23时许,余某、唐某、周某在江西九江购买63罐“笑气”后由唐某驾车返回湖北武汉,途中余某、周某在车上吸食。经鉴定,罐内气体含有一氧化二氮成分。目前,三人均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后备箱藏气罐,二人落网
8月5日,特巡警大队联合肇陈派出所在辖区主干道开展车辆盘查时,发现一辆小型私家车后备箱装有大量罐装气体,经核实为一氧化二氮成分。两名当事人无法出示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许可手续,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运输“笑气”,高压气罐在运输途中存在爆炸泄漏风险,同时该批“笑气”拟流向社会供他人吸食,社会危害性较大。目前,涉案“笑气”已依法妥善处置。

【转自:瑞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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