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机动车严禁超员
因为机动车超载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殊不知
电动自行车载多人的风险更是突出
多人挤乘一辆电动自行车
车辆负重陡增
操控稳定性大幅下降
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本就是“肉包铁”
车上多人没有安全防护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深圳龙岗交警接到市民反映,称在盛宝路有一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违规搭载4人,5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接报后
深圳龙岗交警迅速展开调查
锁定涉事人员及车辆
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朱某某及其家长
经查实,涉事驾驶人朱某某(15岁),当天驾驶其家长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搭载4名未成年人在道路上行驶。交警已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法律链接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未满12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
交警向朱某某讲解电动自行车骑行的相关规定,并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直观展示违法骑行带来的严重后果。

同时向朱某某的家长强调,假期务必要强化对孩子的日常监护,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孩子违规驾车上路。
最后,朱某某表示
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承诺今后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杜绝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家长也表示
将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做好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家长是第一责任人
别让监管缺位留隐患
守住孩子的暑期安全
关键在家长
请牢记这三项看护“硬举措”
▼
一、管好车钥匙。车钥匙别随手放,别给孩子任何偷骑的机会。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取得驾驶证前,机动车更是碰也不能碰。
二、做好榜样。平时骑乘戴好头盔,骑车上路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机动车道。家长平时的所作所为,孩子都尽收眼底。
三、避开致命区。反复叮嘱孩子远离大车盲区和内轮差,你看到它,它不一定看到你。远离停车场和小区出入口,不在车流中穿梭。

暑假期间
学生出游、结伴出行机会增多
骑乘电动自行车的频次上升
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易出现未够龄驾驶、违规载人
飙车“翘头”等情况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
深圳交警持续开展
“雷霆护航”行动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打击力度
重点关注未成年人
违规驾驶行为
近日,深圳龙岗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友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实施“翘头”行为。深圳龙岗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锁定涉事驾驶人与车辆,已依法扣留车辆。


近日,深圳南山交警接到线索,称有两台电动自行车在滨海大道飙车,滨海大道为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深圳南山交警立即调查核实,锁定涉事人员与车辆,已依法扣留车辆。


在此提醒同学们
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也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综合|广东交警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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