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本就是高危违法行为,拒不配合执法更是错上加错。近日,由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蒲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已审结。 1月26日深夜,蒲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克拉玛依区某路段时,不慎撞上路边停放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1mg/100ml,远超醉驾入刑标准,属于重度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民辅警迅速到场处置。面对执法人员,蒲某毫无悔意、拒不配合,还当场撕毁呼气式酒精测试单据。在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途中,其持续抗拒执法,抓挠执法人员颈部,造成一名辅警轻微伤,到案后仍拒不认罪悔罪。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存在肇事全责、重度醉驾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其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和辅警依法执行公务,扰乱国家机关执法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蒲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被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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