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4日召开由总统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这意味着韩国延续70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出现重大调整。
据悉,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但可要求警方开展补充侦查。韩国检察厅将被撤销,由新设立的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所有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
修正案及相关法律将于10月2日起正式实施。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等政党对修正案通过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完成“检察改革”的重要一步。国民力量党等保守阵营在野党则认为,此举是一次“倒退式改革”。

韩国总统李在明(资料图)
多年来,韩国检察制度受到诟病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权力过于集中,检察厅拥有重大案件的侦查权,可以指挥警方办案,申请逮捕令;独占起诉权,有权决定是否起诉,并提出量刑意见;拥有抗诉权,可以监督审判的进行。检察厅虽隶属法务部,但检察官办案完全独立,总统、法务部长官也不能干涉。这些权力集于一身,使检察厅对犯罪行为的侦查、起诉、量刑具有决定性影响。同时,检察厅自我封闭、缺乏监督的机制也往往使执法公正性受到质疑。
二是卷入政治斗争,检察厅被法律赋予的特殊地位和权力使之成为双刃剑,一方面被视为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铁拳,另一方面也屡屡被指责是政治势力清算对手的工具。韩国的“青瓦台魔咒”和重大政治案件背后,无一没有检察厅的身影,检察厅常常遭到“政治报复”、“滥用职权”、“违反中立”的指责。司法日益政治化严重损害了检察厅的公正执法形象,对检察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多年来未曾中断。
检察改革:一场持续近30年的博弈
1948年8月韩国诞生的同时,检察厅成为独立执法机构,第二年又被赋予了直接侦查权。鉴于对日本统治时期警察作为殖民帮凶的反感,警察的职能受到限制,检察官成为刑事司法体系的主力,地位不断上升。
漫长的军人统治时期结束后,检察厅的“执法利刃”作用逐渐显现出来,侦办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检察官得到社会各界的推崇和信任。但是随着检察厅权力过于集中,其封闭性、缺乏监督的弊端日益凸显,改革检察制度的呼声开始抬头。
1999年,金大中政府出台“特别检察制度”,对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国会通过法案,总统任命独立检察官,组成特别检察组进行调查,独立检察官拥有起诉权。这一制度被视为对检察厅的牵制。目前李在明政府对尹锡悦夫妇进行的调查和起诉正是依据这一制度。
卢武铉政府时期,总统与检察厅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政府推动国会修订《检察厅法》,废除了“检察同一体”条款。这一条款规定了检察厅内部“上命下从”的原则,被认为是检察厅内部封闭、僵化的根源。但是法律条款虽然被废除,检察厅的机构文化没有任何改变。
李明博政府时期认识到检察厅权力过大的弊端,推动进行了检察厅和警察厅关于侦查权限的调整,扩大警察厅的侦查权,对检察厅的侦查指挥权进行限制。
朴槿惠则把“检察改革”写进了竞选承诺,上任后推动旨在缩减检察厅权力的改革,但是与前任相同,除了废除大检察厅的中央搜查本部外,改革没有取得实质进展。
真正开始对检察制度动大手术的是文在寅,但改革遭到检察厅的强烈抵制,文在寅为推动改革任命的检察总长尹锡悦与文在寅反目成仇,引发的风波间接动摇了文在寅政府的执政基础。文在寅在执政末期,利用执政党掌握国会多数席位的优势,强行通过了被称为“完全剥夺检察厅侦查权”的法案,把检察厅的直接侦查权严格限制在“腐败”、“经济”两类案件,并成立了“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分担检察厅的部分职能,艰难的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
检察官出身的尹锡悦就任总统后,全盘否定文在寅的检察改革。尹锡悦以颁布试行令的方式,绕过检察改革法案,赋予检察厅对警方移交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权力,实际上恢复了检察厅被剥夺的侦查权,改革又回到原点。
尹锡悦任用大批检察官出任政府要职,被进步势力指责是搞“检察共和国”,尹锡悦贸然发动戒严失败,最终被弹劾下台。检察厅的命运也随同尹锡悦一起走向没落。
回顾韩国近30年的检察改革拉锯战,缩小检察厅权力、让检察权接受监督始终是核心内容。在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司法文化下形成的检察权力,已经成为影响政权统治、左右政局走向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也是韩国历任政权对检察厅“既要用、又要防”的原因。
司法政治化:韩国政坛“零和”斗争的产物
检察厅为何屡屡受到“没有保持中立”的指责,这个问题其实要由韩国政界来回答。
在金泳三和金大中执政期间,无论是对全斗焕、卢泰愚两名前总统的“世纪审判”,还是金泳三、金大中的子女因受贿被起诉判刑,检察厅都忠实履行了职责,树立起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形象,受到社会舆论好评。彼时无人把这些事件与政治清算联系起来。
检察厅执法被质疑有政治因素起源于卢武铉自杀事件。卢武铉卸任总统后,新上任的李明博政府对卢武铉受贿嫌疑进行调查,2009年5月,卢武铉在家乡跳崖自杀。事件发生后,愤怒的卢武铉支持者指责李明博政府搞“政治报复”,检察厅则是“政权的帮凶”。
对前任政权进行大规模调查始于朴槿惠被弹劾下台之后。文在寅任命独立检察官对朴槿惠进行全方位调查,不久后,检察厅又对李明博的贪腐行为展开调查,最终两人均被起诉判以重刑。但与全斗焕、卢泰愚受审性质不同,全、卢背负了历史包袱,他们受到审判有定义历史结论的必然性。朴槿惠、李明博案则开创了司法追究国家元首责任的先例,打破了“总统拥有豁免权”的传统。
尹锡悦上台执政后,对文在寅政府的核电政策、西海公务员被杀事件等展开调查,调查对象从个人贪腐行为扩展到政策执行层面,司法清算的范围更加扩大。文在寅被检察厅调查,并以受贿罪起诉,李在明更是被检察厅穷追猛打,遭到多项指控,同时要应对5起诉讼。共同民主党则利用国会多数席位优势通过特检法案对尹锡悦进行牵制。尹锡悦执政三年,朝野大打法律战,无休止地相互举报控告,司法政治化和政治司法化倾向进一步加剧。
韩国检察厅常被指责没有保持中立,政界其实要负主要责任。一方面,政治势力在受到调查时往往指责检察厅是“政权的打手”,搞“选择性执法”;另一方面,政治势力一旦掌权,第一件事就是对检察厅高层进行大换血,然后启动对前任政权的司法清算,这已经成为政治运作套路。司法被政治化利用,是韩国政坛“零和”斗争不可避免的结果。
综合自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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