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在道路区域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违法行为。两名女性当事人因在路口车顶喷洒啤酒,扰乱通行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今年7月以来,安庆区域内查处的第三起同类典型案件。
近日深夜,黄某、葛某将私家车停靠在桐城市荣康路与文锦路交叉口,随后攀爬至车顶,打开事先准备的啤酒向空中喷洒。该行为持续于夜间道路公共区域,不仅占用机动车通行空间,喷洒的液体更易分散过往车辆驾驶员注意力,严重威胁夜间行车安全。现场视频经路人拍摄传播后,在网络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此前,安庆太湖、潜山两地已先后查处了在机动车道喷洒啤酒、摆拍取景的同类违法行为。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为博取网络流量,不惜漠视法律底线,公然效仿。为坚决遏制此类不文明交通陋习的蔓延势头,桐城交管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及当事人并依法通知接受调查,黄某、葛某于 7 月 30 日下午主动前往交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桐城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两名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及社会危害后果,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警方郑重提示:
城市道路是公共通行空间,不是博眼球、赚流量的“秀场”,切勿为一时热度漠视交通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红式”违法乱象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综合:桐城公安、安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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