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是衡量生态环境好坏的标志性生物
受法律保护
非法捕捉、跨区域贩卖均属违法行为
7月29日,南宁东站派出所接到环保志愿者举报,一名旅客携带上千只活体萤火虫准备搭乘高铁前往柳州售卖,铁路民警当即拦截,并联合自然资源、森林公安部门开展处置。

民警在南宁东站拦截的穹宇萤。
当天上午8时许,南宁东站派出所接到一名野生动物环保志愿者报警称,旅客吴某平将携带大量萤火虫乘坐当天的G1506次列车前往柳州,请求警方拦截查处。
接警后,该所迅速部署警力,在南宁东站内将吴某平当场控制,同时通报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广西公安厅直属森林公安等部门到场联合核查。经查,现场发现扎孔大号塑料瓶两个,装有穹宇萤超千只,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三有”(指有重要生态价值、有重要科学价值、有重要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据吴某平交代,这批萤火虫将转运交付给一名自称某萤火虫协会会长的许某。
据了解,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已没收这批非法出售、利用、运输、携带的穹宇萤,并对吴某平处以交易获利总价1至4倍的罚款。

专家介绍,萤火虫有着“生态环境指示剂”的称号,幼虫以蜗牛、蛞蝓等农业害虫为食,对农田生态平衡起到关键作用。但萤火虫生存能力十分脆弱:成虫寿命仅两周,被密闭塑料容器装运后,大多活不过24小时。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付新华教授表示,最近十余年间,国内萤火虫种群数量、种类大幅锐减,九成以上城市儿童从未见过萤火虫。农药污染、栖息地破坏、商业捕捉贩卖,是萤火虫快速消失的主要诱因。
相关法律早已划定保护红线:
2017年淘宝全面禁售野生活体萤火虫,顺丰等快递企业同步停止活体萤火虫运输;2023年,11种萤火虫正式纳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全球共计134种萤火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非法捕捉、交易、运输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办案人员表示,观赏萤火虫不能以牺牲野生种群为代价,呼吁市民共同参与全民护萤行动,坚决抵制萤火虫商业展演与活体贩卖,发现捕捉、贩运野生萤火虫行为及时举报。
转自/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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