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独居、智能门锁,
早已成为都市年轻人的日常选择,
但便捷背后暗藏风险。
近日,上海长宁区检察院
披露一起刑事案件。
打卫生发现玩偶藏摄像头 报警后设备“不翼而飞”
白领张女士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一居室。今年3月,她在家里打扫卫生时,无意间发现卧室柜顶的小熊玩偶触感异常。掀开玩偶,里面赫然藏着一枚连接充电宝的微型摄像头。

张女士当即拍下照片固定证据,随即冲出家门报警。让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离家报警的短短十几分钟内,有人已经用密码打开了她的家门。当她带着民警回到现场时,摄像头和充电宝已经“不翼而飞”。
摄像头对准自家门 长期观察破译门锁密码
民警现场勘查时发现一个关键细节:隔壁邻居顾某家门口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镜头角度明显偏向张女士家的入户大门。警方很快传唤顾某,顾某到案后供述了全部作案经过。
据顾某供述,从2025年10月起,他利用家门口的摄像头持续监视张女士的出入时间、作息规律,并紧盯她输入门锁密码时手指滑动的九宫格轨迹。通过反复观察和推演,顾某成功破译了张女士家的入户门密码。
四次潜入安装摄像头 偷拍长达四个月
2025年11月,顾某第一次趁张女士外出,用破译的密码打开房门。他没有翻动财物,而是将网购的微型摄像头藏匿在卧室柜顶的玩偶内部。此后长达四个月时间里,他多次趁张女士不在家时潜入屋内,更换摄像头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张女士的生活隐私。

今年3月案发当天,顾某通过监控看到张女士离家,再次潜入屋内。他发现藏匿的摄像头被动过,预判行踪可能败露,当即拆除全部偷拍设备带走销毁,妄图掩盖犯罪事实。
纯粹“猎奇”窥私 获刑七个月
审讯中,顾某交代作案动机:单纯出于猎奇心理,想要窥探邻居日常生活,满足自身偷窥欲望。经技术鉴定,所有偷拍视频仅存储在其个人设备中,尚未上传网络、出售或对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间,被告人顾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安装摄像设备偷拍被害人生活隐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机关安全提醒
独居租客要绷紧安防这根弦,针对智能密码锁使用,更要警惕潜在风险:
设置复杂度更高的门锁密码,定期更换;开门输入密码时,习惯性用手掌遮挡按键,避免旁人、监控捕捉手指轨迹。
留意楼道邻居监控的朝向,若发现他人摄像头正对自家大门,及时沟通调整角度,必要时留存证据报警。
家中可加装室内智能侦测监控,经常查看电子门锁开门记录,重点留意陌生时段的开锁信息。
一旦发现家中物品移位、存在不明设备、门锁出现异常开锁记录,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完整证据,迅速报警求助。
转自:新闻晨报
配图:豆包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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