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冉 / 通讯员:李秀茹
同一辆电动自行车
数日内竟被同一人两次盯上
近日,杭州临平区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
快速查处一起盗窃案件
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因贪念作祟
两次对同一车辆伸出黑手
最终自食其果
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21日21时许
东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
毛先生(化名)报警称
在南公河路一非机动车停放点附近
当场控制一名欲盗窃其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
接警后
民警迅速前往调查处置

▲7月1日胡某某将毛先生车辆推走
经了解
毛先生在附近一园区工作
早在7月初
他就曾因车辆疑似丢失报警
当时派出所警力帮忙
在不远处一充电站成功将车辆寻回
“上次我以为是被保安挪走了,
但刚才他亲口承认也是他推走的。”
毛先生说,第一次车子被顺利找回后
他就重新停到了原先的位置
因为车子电瓶有些问题
自己平时也不怎么使用
所以这事儿就没再放心上
直到刚刚
他下班后去车里取些东西
刚好看到有人要推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
于是赶紧上前制止并报警

现场
男子胡某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
7月初,他在上下班途中
多次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
长时间停放在同一位置且未上锁
首次作案时
他将车辆推行至附近充电站尝试充电
因发现车辆电瓶已损坏
无法正常充电
便暂时作罢
将车辆原地停放后离开

然而近段时间
胡某某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
又重新出现在了该停放点
于是贪念再度滋生
决定将其推走
打算更换电瓶后供自己上下班使用
7月21日20时50分许
胡某某下班后来到此处
欲将车辆推走
不料刚刚走出几米远
就被路过的车主毛先生发现并当场拦截
现场
在将案件详情调查核实清楚后
民警依法将胡某某带回派出所
目前,胡某某因盗窃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广大电动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尽量将车辆停放在
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区域
并加装防盗锁具
对于长期闲置车辆
应定期查看或妥善存放
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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