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于7月27日18时起,对石家庄、邢台、邯郸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水利厅要求,启动响应的地区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加强滚动会商研判,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应转快转、严防擅返。同时,要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库坝堤防巡查防守工作,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报道|河北日报记者苑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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