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警方通报4人违规穿越秦岭冰晶顶引发热议。7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朱雀派出所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4人因违规穿越秦岭冰晶顶被查;其中1人失联获救,救援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送人进山的网约车公司也被罚。
7月10日20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孙某某报警称,自己和朋友一行4人,穿越秦岭冰晶顶,3人下山,1人失联。公安鄠邑分局朱雀派出所立即向鄠邑区应急局反映,区应急局随即组织救援队30余人上山救援。7月11日12时许,救援人员找到失联人员肖某某;同日18时,朱雀派出所民警将肖某某带回调查。 经查,孙某某、丁某某、梁某某、肖某某4人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后,相约攀登秦岭冰晶顶。7月8日23时,4人由西安南站地铁口搭乘网约车至鄠邑区八里坪营盘沟。进山时,4人无视“严禁违规穿越冰晶顶”的相关警示,继续违规实施穿越行为。9日12时许,肖某某独自一人快速前行,脱离队伍。10日凌晨1时,孙某某等3人下山后,多次联系肖某某无果,遂报警。 7月11日,公安鄠邑分局联合鄠邑区秦岭保护局对肖某某4人开展联合调查。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及学校。交通部门对明知4人违规穿越仍提供交通工具的网约车公司进行处罚。救援产生的费用由肖某某自行承担。
西安警方表示,违规进入陕西省秦岭核心保护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等法律法规;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人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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