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将电瓶车推回家充电
不料却因此引发火灾
责任由谁承担?
损失应如何认定?
一起来看这起案例
案例回顾
2025年9月16日,云南昆明一自建房发生火灾。消防员接警后迅速到场将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系租户在该建筑一楼门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插线板线路故障,产生的电火花引燃电动自行车及周边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成灾。

因房东董某在一楼门厅处搭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提供条件,同时向租户收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费用,最终,电动自行车车主吴某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房东董某因未完全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职责,纵容违规行为产生,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停放
十分危险
一旦引发火灾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住宅建筑的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路径
一旦电动自行车在这类区域起火
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
会沿疏散通道迅速扩散蔓延
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疏散逃生
还可能引发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
牢记电动自行车安全 “六个不要”
防患于未“燃”
1. 不要让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极易引燃室内易燃物,进而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蔓延,同时阻断逃生通道,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2. 不要“飞线”充电
长期裸露的电线容易受到日晒雨淋而老化,悬挂在空中或与地板、墙壁摩擦,可能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
3. 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高温、潮湿、暴晒。
4. 不要超过合理充电时间
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合理控制充电时间,不要过充,不要长时间超负荷使用电动自行车。
5. 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
更换大功率电瓶、加装音响或照明等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 引发火灾。
6. 不要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并检查产品标志是否齐全,以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素材:中国消防、江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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