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市民外出旅游出行热度持续攀升,不少人会选择租车自驾,以求出行便捷省心。
可租车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保险理赔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时,超出部分该由谁承担?带着这一群众关切的法律疑问,记者日前专访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

(图片由AI生成)
租车公司和租车人之间
是什么法律关系?
属于租赁合同关系。租车人向租车公司支付租金,租车公司将车辆交付租车人使用,双方形成汽车租赁合同关系。租车期间,租车人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占有人,负有安全驾驶、妥善使用车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保险不够赔剩余损失由谁承担?
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租车公司为车辆购买保险,是为了分担行车过程中的风险。但保险的赔付额度是有限的,当实际损失超出保险赔付上限时,超出部分属于未获保险覆盖的损失。根据“谁侵权,谁赔偿”的原则,这部分损失应当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租车公司有没有责任提醒保险额度?有。租车公司负有告知和提示义务。租车公司作为专业经营机构,在提供租车服务时,应当向租车人清晰说明所购保险的险种、保额、免赔条款等关键信息,帮助租车人了解风险、作出选择。
法官提醒:
租车出行虽便捷风险意识不可缺
对租车人而言,下单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额上限和免赔规则。不要以为“买了保险就不用赔”,保额不足时主动加购补充保障。安全驾驶,才能从源头避免损失。
对租车公司而言,应当在租车页面显著位置清晰展示保险信息,包括险种、保额、免赔额等关键内容。对保额不足的风险,应主动向租车人进行提示,避免因告知不充分引发争议。同时,完善车况检查记录和交接手续,保存好相关证据。
发生事故后,请及时报警、报保险,保留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等材料,依法依约处理赔偿事宜,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纠纷扩大。
作者:查小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