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工作人员在黄河岸边进行防洪林带巡查勘验。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吕丹在整理法徽。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行走在黄河巡河路上。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3年10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在黄河岸边向当地农民了解情况,收集笔录。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马成军(左一)和同事在黄河岸边就一起侵占集体林地纠纷案件进行实地测量勘验。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马成军(右)向散养改圈养的黑牛养殖户了解规范养殖后的效益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在黄河岸边的庭审现场(2023年11月3日摄)。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田婧(右二)和同事与一位鸟类摄影师一起调查湿地水鸟生存状况。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在沿黄大芦湖湿地与辖区民警进行联合执法。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3年10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在黄河滩区返回途中,向当地农民询问行走路线。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7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吕丹(右)在进行庭前调解。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3年11月1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张兆林(左二)与同事向农民宣讲黄河保护法律法规,调解黄河滩区土地占用纠纷。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2026年4月18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吕丹向一名视力障碍村民赠送盲文诉讼读物,并为他讲解法律知识。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是沿黄区县,黄河过境47公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0年,高青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理,以司法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该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沿河布局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审判点,针对滩区迁建、林地管护、鸟类保护等易发纠纷,将庭审勘验、矛盾调解前移至一线,就地化解涉河矛盾,实现纠纷源头治理。
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法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举措修复生态损害。截至目前,已开展环资巡回审判40余次,化解各类生态纠纷100余起,累计向黄河放流鱼苗两万余尾,持续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依托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环境资源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河法治共识。在司法护航下,高青黄河沿线生态品质持续提升,水清岸绿、鸟飞鱼跃成为常态,绝迹多年的黄河刀鱼重现洄游,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衍。
新华社发(张维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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