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以来,重庆市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两江新区、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永川区、南川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万盛经开区等27个区县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重。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4〕60号)规定,经综合研判灾情态势,市防减救灾委决定,自7月18日7时起,将市级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救灾应急响应。
作者: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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