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犬不牵绳,不仅破坏公共环境,还极易引发犬只伤人、惊扰路人等安全隐患。针对屡禁不止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长春公安依法查处违规遛犬案例,现场普法提醒,引导市民自觉文明养犬、依规养犬。
近日,长春公安在某平台发现犬主遛狗不牵绳的视频,随后展开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李某在永宁湿地公园遛犬未拴犬绳,存在明显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警方对两名养犬人依法作出警告处罚。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副中队长于彦提醒,市民携犬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规范要求,严守文明养犬底线:“您携犬外出时,要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引,束好犬绳,按条例规定犬绳长度不要超过1.5米,主动避让行人,制止犬只追咬行为,不要进入商场、学校、超市、餐饮场所等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民警强调,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规养犬行为处罚力度明确升级。市民外出不采取安全措施约束犬只,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5-10天行政拘留。公安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常态化严查遛犬不拴绳、违规进入禁养区域等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严禁饲养烈性犬,所有养犬居民必须依规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为切实便民利民、简化办事流程,长春公安已上线线上养犬服务平台。于彦说:“目前为方便市民办事,已在微信‘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公安一码通’小程序中链接了长春市养犬服务通专栏。”
据了解,市民通过“养犬服务通”专栏,可随时查询养犬法律法规、禁养犬种名录、规范养犬常识,还能线上办理犬证申办、年审业务,查询疫苗接种网点、犬牌办理点位,实现养犬业务指尖办、便捷办。警方在此呼吁,文明养犬是个人素养,更是法律责任。

于彦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长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能饲养长春市禁养犬名录中的犬种,要办证养犬,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遗弃虐待犬只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综合自长春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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