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据新疆法治报:一名男子利用店铺夜间不锁门的漏洞,20天内先后实施盗窃8次,盗取现金3000余元。其间,他还自带毛巾在店内洗澡。7月4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幸福路派出所成功破获该案。
在石河子市经营水果批发生意多年的李女士,闭店后多次忘记锁门。由于一直平安无事,她渐渐放松了警惕。不料,这一疏忽被曾来送货的马某发现。
6月15日,手头拮据的马某想起这家常常不锁门的水果店,心生贪念,深夜潜入盗取现金200余元。
初次得手后,马某愈发肆无忌惮。他摸清店铺无人值守、店主疏于查账的特点,从6月15日至7月4日,先后盗窃8次。为掩人耳目,马某每次根据店内当日营业额偷钱,生意好就多偷、生意差就少拿,单次盗窃金额在50元至700元不等。
更荒唐的是,马某每次偷完,都会在店内洗澡,全然把作案现场当成临时落脚点。而李女士平日只顾忙活生意,从未仔细核对账目、清点财物,迟迟未发现异常。
7月4日上午,李女士在清点货品时察觉店门口货物数量有出入,随即调取店内视频。画面显示,一名陌生男子多次深夜潜入店内行窃,李女士当即报警。
接警后,幸福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快速梳理线索、锁定嫌疑人身份,用时5小时,便成功抓获嫌疑人马某。
马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懊悔不已。据其交代,盗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上网娱乐和日常开销,钱花完就再次上门偷窃。
目前,马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10日,民警致电李女士开展回访警示,详细询问店铺整改情况,重点提醒其每日闭店后务必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养成闭店检查的习惯。同时叮嘱其完善、加固安防设施,日常做好账目和货品盘点,增强防盗反诈意识。
转自:新疆法治报
原标题:《男子20天盗窃8次水果店,还自带毛巾在店里洗澡,单次盗窃金额最低50元,“生意好就多偷、生意差就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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