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高新公安石羊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临时 “住户”:一条鳄鱼。这条鳄鱼也是一起盗窃案中的被盗物品。此前,辖区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到石羊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内有重要物品被盗。当民警追问具体物品时,张某才支支吾吾地承认:被盗的是一条鳄鱼。
经查,被盗的是一条幼年鳄鱼。报案人张某公司前员工王某,因离职纠纷心生不满,为报复泄愤,将张某饲养在公司内的鳄鱼私自盗走。民警迅速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很快追回了被盗鳄鱼。最终,这条鳄鱼被顺利移交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妥善处置。
目前,王某因盗窃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张某因无证违规饲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被依法没收鳄鱼,民警同步对其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教育。(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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