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诺思(唑吡坦)是临床治疗失眠的二类精神管制药品,兼具药品与毒品双重属性,凭本人处方实名限量开具,严禁他人代配、加价转售。上海一名外卖骑手因法律意识淡薄,私下帮客户大量代购该药品牟利,最终站上被告席。
案件概况
被告人董某,某平台外卖骑手,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在上海务工。客户孔某通过外卖跑腿平台下单,委托其代买思诺思,首次交易完成后,孔某绕过平台添加董某微信私下交易,开出高于正常跑腿费的报酬,诱导董某长期帮忙购药。
董某明知思诺思是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取药需本人扫脸核验、医院单次开药严格限定量,仍为赚取额外收益铤而走险:虚构自身失眠症状,持本人身份证辗转多家医院开药,甚至借用妻子身份证件多渠道骗购药品,累计配取思诺思1500粒。孔某4个月内向其转账4.3万余元,医院单粒药品成本仅6.6元,董某转手售卖单价近28元,存在高额加价牟利行为。另一名骑手马某接到相同代购订单后,敏锐察觉管制药品私下交易违法,主动报警,守住法律底线。

庭审焦点
1
行为定性:
合法代配与贩卖毒品的界限。合法代购需使用购药人本人身份证、处方,药品所有权归需求方;董某全程以自身名义开药,药品所有权先归自己再转手交付,属于完整交易流转,满足贩卖毒品行为要件。
2
主观明知:
医生明确告知其思诺思属于管制精神药品,药品外包装亦有管制标识,董某清楚该药物滥用易成瘾、过量服用存在生命危险,且知晓孔某长期大量服药产生耐药性,仍持续大量代购,具备贩毒主观故意。
3
社会危害性:
董某多次跨医院、借用他人身份骗购,致使上千粒管制麻精药品脱离监管流入个人手中,存在被滥用、流向社会的重大风险,严重破坏国家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全部违法所得及涉案工具依法没收。董某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法律提示
麻精药品绝非普通药品,非法代购、加价转售均会构成毒品犯罪。在此提醒外卖、跑腿、网约车等新就业群体:
1
拒绝平台外私下交易代买安眠药、止咳水等麻精药品订单;
2
牢记麻精药品仅限本人凭处方就诊取用,不可受高额报酬诱惑帮他人代开;
3
遇到可疑代购麻精药品需求,及时拒绝并向平台、公安机关举报。
【综合:虹口检察 CCTV-12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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