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台7月13日11时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
7月12日20时至13日11时,沈阳南部、鞍山北部、抚顺北部、锦州南部、辽阳北部、铁岭南部、盘锦、葫芦岛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其中沈阳南部地区局部出现特大暴雨,其他地区出现小雨到中雨,局部出现大雨。
预计13日11时至14日20时,沈阳中南部、鞍山中北部、抚顺、本溪西部、锦州东部、营口北部、辽阳、铁岭中南部、盘锦、葫芦岛东南部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渤海北部、渤海中部海域有大暴雨(100~150毫米,部分地区200~250毫米),局部有特大暴雨(300~350毫米,个别站点350毫米以上);沈阳北部、大连、鞍山南部、本溪东部、丹东、锦州西部、营口南部、阜新东南部、铁岭北部、葫芦岛西北部地区有暴雨(50~8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有大暴雨(150~250毫米);阜新西北部、朝阳大部地区有中雨到大雨(20~4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有暴雨(70~10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60~10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8~10级。过程总降水量(12日20时到14日20时),沈阳中南部、鞍山中北部、抚顺、本溪西部、锦州东部、营口北部、辽阳、铁岭中南部、盘锦、葫芦岛东南部地区和沈抚示范区为150~280毫米,局部地区为300~4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可达400毫米以上,沈阳北部、大连、鞍山南部、本溪东部、丹东、锦州西部、营口南部、阜新东南部、铁岭北部、葫芦岛西北部地区为50~150毫米,局部地区为200~250毫米,其他大部地区为25~50毫米。请注意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防短时强降水、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公众出行需注意安全。
4.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做好城市、农田等的排涝工作,相关地区应当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全省天气预报
预计13日中午至14日白天,我省中北部地区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60~10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8~10级;各海区阵风可达7~9级。需防范持续强降雨叠加效应和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城市暴雨积涝、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尤其是辽河上游地区需加强防范因东辽河来水叠加而增大的中小河流洪水风险。
记者: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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