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13时30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无人机应用大队通过线索核查,发现赛罕区金河镇后三富村附近机场净空保护区存在无人机违规飞行。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控制违法人员苏某,并将案件移交赛罕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金河派出所办理。
经查,苏某未获批空域手续,擅自操控农用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苏某作出责令停止飞行、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管制空域内各类无人机开展飞行作业必须提前报备审批。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低空巡查管控,从严查处各类违规“黑飞”行为,全力保障民航运行与空域公共安全。

丨转自:平安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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