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44岁独居男子毛先生病重昏迷、家属取不出“救命钱”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法院)获悉,7月3日下午,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毛先生72岁的母亲担任其监护人,可依法动用其名下财产用于救治。
此前,毛先生突发疾病,术后第三天因多脏器感染衰竭被送入ICU,随后陷入昏迷,他唯一的直系亲属是72岁的母亲。由于多年未缴纳社保,所有治疗费用全部自费,陆续已花了14万元,老人想查查儿子名下还有多少存款可以应对后续支出,却遇到了难题,因为她目前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法查询和支取儿子的存款。
连日来,这位70多岁的老人辗转奔波于居委会、派出所,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虹口区江湾镇街道文治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之春坦言:“现在托底的独居人士是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还没有涉及到年轻人群。”
据了解,在正常情况下,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果像毛先生这样因突发状况,丧失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后,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
6月26日,毛母到虹口法院申请立案。考虑到毛先生术后昏迷,急需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动用其个人财产救治毛先生的紧急情况,法院在接收到毛先生母亲的诉状后,立即开辟立案审理绿色通道。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毛先生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毛先生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等担任监护人。
7月3日下午,虹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当庭判决毛先生母亲担任其监护人。此后,毛母可以依法查询毛先生名下的财产状况,如果不足以覆盖“救命钱”的话,也可出售房产,但所得款项必须专项用于毛先生的救治费用,不得挪用或用于监护人自身利益。(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