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被行拘的经历
没能让这名驾驶人
守好 “开车不喝酒” 的底线
在考取驾驶证后醉酒再次被查
一念侥幸 两次违法
屡教不改付出了沉重代价
6月16日20时许,岳阳市交管支队直属五大队交警在云溪区长炼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小车驾驶人黄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黄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191.3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黄某称,当日18时许,他与朋友在餐馆饮用了二两自制杨梅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出发,之后行驶到云溪区长炼路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惊讶地发现黄某此次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他曾在2017年4月1日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直到今年5月7日,黄某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此次他被查时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
最终,黄某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前置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
严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转自:湖南交警
原标题:《湖南一男子5年前无证酒驾被拘留,新领驾照未满2月再次醉驾,涉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前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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