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婚恋财产纠纷典型案例,明确恋爱中大额婚嫁相关转账,即便标注自愿赠与,若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分手后仍需返还。
2023年9月,刘强与王芳网恋相恋并同居。交往期间,王芳多次以买房、买车、装修等婚嫁事由向刘强索要钱款。刘强月收入仅5000元,为满足对方,不惜卖房、卖车、借贷筹款,累计转账141.82万元,自身背上巨额债务、征信受损,两人最终分手。事后刘强起诉,要求女方全额返还转账。庭审中王芳辩称转账均为自愿赠与,有备注为证,无需退还。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款项金额巨大,远超日常恋爱开销,全部围绕婚嫁需求给付。转账备注 “自愿赠与” 与刘强收入、举债筹款的客观情况严重矛盾,是男方为促成婚事被动写下,并非真实无偿赠与意愿。聊天记录证实女方以结婚为前提持续索取财物,却迟迟回避订婚、登记等婚嫁流程,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审法院判决王芳返还118万余元,女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对应的财产给付行为无效,收受方应当返还大额资金,也提醒大众恋爱转账留存凭证,理性对待婚恋财物往来。
转自:纵览新闻
原标题:《男子月薪5千给女友转账百万,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起诉要回;乌鲁木齐法院:返还1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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