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持枪摆拍照
牵出一桩藏枪案

近日,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荆溪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意外发现涉案嫌疑人田某的手机相册里存有几张手持枪械摆拍的照片。这个细节让办案民警立刻绷紧了神经——枪从哪来?
民警顺着照片线索溯源追查,很快锁定枪支的真正主人并非拍照的田某,而是周某。民警果断出击,将周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现场查扣了涉案火药枪。
经调查,这支枪是周某已过世的爷爷留下的遗物。按说,明知国家严禁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理应主动上交,但周某没有这么做。甚至在数月前,出于炫耀心理,将枪支拿出来炫耀,并交给朋友田某等人持枪拍照,随后又悄悄藏回家里,直至民警找上门。
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这支自制枪支被确认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私藏的范畴。
办案民警指出,周某长期在家中藏匿该枪支,不仅不主动上交,还用于玩耍、炫耀,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目前,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已收缴,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警提醒:
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枪支管理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转自: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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