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堪称万恶之源,不仅侵蚀人体健康、消耗社会公共资源,更会让人意志消沉、道德败坏,最终迷失本心。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刑事案件。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艾某将从昌吉市带回的大麻存放于自家住宅与经营店铺内,先后邀约阿某、麦某、热某、赛某、如某、买某六人,在上述两处场所一同吸食大麻,累计容留他人吸毒共计十二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艾某多次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庭审期间,艾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量本案犯罪情节以及艾某的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艾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醒
时值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结合本案向广大群众警示:大麻属于我国法律严格管制的毒品,沾染大麻会严重摧残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还极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戒,敬畏法律、珍惜生命,自觉远离各类毒品,切勿为他人提供吸毒场地。如发现身边涉毒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平安无毒的社会环境。
作者:艾斯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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