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吴女士(化名)在超市购买开口椰青,家人食用时发现椰青汁水通体发紫,还散发馊菜叶异味。事发当晚,吴女士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联系超市官方投诉,诉求为合理赔偿,同时督促超市整改食品安全问题。“第二天超市赔付我100元代金券,双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吴女士说道。

据吴女士介绍,拨打12345后,当地市监局起初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超市投诉专员对接后,吴女士提出诉求,要求超市自查溯源、公示问题原因。后续超市果蔬负责人致电吴女士,告知门店内部规定:开口椰青上架3小时后打折售卖,最长存放6小时必须报废下架。“我买到的这款椰青,下午2点36分完成开口处理,我当晚9点07分购入,间隔时长6个半小时,超市既未打折售卖,也未按规定报废处理。负责人称门店内控标准高于食品安全国标,却没有落实自有管控规则,只口头承诺自查整改,之后便再无音讯。”吴女士说道。
记者联系涉事超市,对方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水果供应链专业选品人员解读:“开口椰青汁水发紫,属于存放过久氧化变质,是食材不新鲜的典型特征,汁水发紫发黑、带有发酵异味,均不可食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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