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布“避雷视频”,称在麻辣烫店吃的贡菜五毛钱一根,一个砂锅吃了29元,视频引发关注。

△网友发视频称被麻辣烫价格背刺。
网友发视频称一份麻辣烫吃了29元,贡菜5毛钱一根
这位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该店是安徽马鞍山市一家叫做新桥砂锅(五星佳苑)的小店。视频中,网友因为砂锅麻辣烫的价格和店员起了争执。因为感到一份砂锅麻辣烫总价29元太贵,网友用筷子把菜品一一夹出来询问价格。店里的阿姨表示,贡菜2元一份,一份四根。这位网友表示:“贡菜是这么算的?你家真离谱。”

△网友将菜品一一挑出,询问价格。
随后网友又夹出海带丝、豆腐等菜品。一共算到了19元,锅里还剩一些菜品。网友打字表示:“后面她说煮熟了不好算,我要是不要就不收我钱了。估计她也没想到会碰到我这么个硬茬。”
视频中,这位网友也提到:“我们都是搞餐饮的,我们也开店的。”
6月10日,记者通过私信方式联系这位发布视频的网友,截至发稿,网友并未回复。
记者致电新桥砂锅(五星佳苑),老板告诉记者,的确有这么一件事情,当时店里并未收取这位顾客的费用。
老板:店内明码标价,小本生意没法更便宜
老板给记者发来了张贴在店内的菜品价格表,表示该店一直明码标价。比如,脆骨肠2.5元1根,卤牛肉10元8-9片,鱼豆腐1.5元2个,香菇2元1个,切片年糕2元8片,黄花菜1元4条,贡菜2元1份,臭干子1元2块……虽然贡菜并未标明2元4根,但基本上菜品标价是较为清晰的。



△店内的价格表。
“我们给她端过去的时候就已经告知她是多少钱,我们家也有菜单,什么东西多少钱都写了。而且端过去之后,蔬菜已经瘪了,再算也不好算。其实她走了之后阿姨去看,砂锅里还有很多沉底的蔬菜和贡菜。”老板表示,当时阿姨已经明确告诉顾客,如果觉得贵,可以不收钱,顾客也确实没有付钱就离开,不理解为什么顾客要全程拍摄并且发到网上。
针对贡菜5毛钱一根的说法,老板告诉记者确实是这么收费的,因为店内贡菜品相好,没有虫点。老板表示,小店是小本经营,一共有8个员工,一个月光是人员成本就有3万元,还有租金、水电费用等支出。“餐饮确实难做,蔬菜价格、人员工资都不低,我们也想卖得便宜,但我们也没有办法。”老板称,小店已经开了12年,很少有人反映价格太贵。
老板坦言,虽然这位顾客在网上发布了视频质疑价格,但小店的生意并未受到影响。
市场上麻辣烫中贡菜的价格差不多,律师:顾客发视频若未捏造事实则不构成侵权
6月10日,记者通过外卖平台查询当地麻辣烫店中贡菜的价格,单价多为2元至3元一份,重量为20g至30g不等。记者又在湖南一些麻辣烫店查询贡菜价格。有的麻辣拌店铺贡菜的价格是4.28元一份,一份数量为8-10根,一根4-5毛钱;还有的麻辣烫店贡菜价格为3.88元,一份数量为5-6条,一根7毛钱左右;还有一家连锁麻辣烫店贡菜价格为4.48元50克,从图片来看是泡湿后的贡菜。大体上,贡菜的价格相差不多,和新桥砂锅的定价基本上是一个区间。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该事件中,老板表示“未收取这位顾客的费用”,说明交易未完成,消费者并未遭受实际财产损失,因此不构成消费欺诈,但明码标价存在瑕疵,可能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该店提供了价格表,标明了“贡菜2元1份”,基本履行了明码标价义务。虽然“份”是常见的计价单位,但若未明确一份的具体数量(如“4根”),可能使消费者在购买时对商品的数量、规格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易旭也指出,如果顾客发布的视频内容基于客观事实,未捏造、歪曲,且未使用侮辱、诽谤性言辞,不构成侵权,属于消费者正当行使监督权。从视频内容看,视频主要展示了顾客对价格的质疑和店员回应,顾客说“你家真离谱”属于基于价格争议的主观感受表达,而非无事实依据的侮辱。
“只要视频未恶意剪辑、歪曲事实,通常不构成名誉侵权。消费者有权公开发表消费评价,但应恪守真实、客观、理性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规定。”易旭表示。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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