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喝的酒,
天亮了还算酒驾吗”
在被交警询问时
依然带着醉意的张某某“不解”地发问
记者了解到,按照“靖路2026”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为持续净化辖区夜间道路交通环境,成都交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在三环路开展夜间常态化巡逻工作中,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月26日,记者采访到办案民警还原事件经过。
事件回顾
凌晨巡逻排查
车辆违停三环路险象环生
据民警介绍,5月11日凌晨5时35分许,成都交警二分局警力在辖区道路开展巡查工作时,发现北三环路一段内一辆小客车开启双闪警示灯,停放在三环路主车道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凌晨三环路主道车速较快,车辆停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过往车辆纷纷避让。“执勤交警当即将警车停放在该小客车后方,并摆放警示桶,确认现场安全后,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告诉记者,走近车辆后,交警发现所有车窗均为关闭状态,而驾驶人正趴在方向盘上,车内无其他乘客。
“酒味好明显。”交警拉开车门,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执勤交警立即唤醒驾驶人,将其带至车外安全地点,进行简单询问后,使用酒精快测棒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发现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司机“辩解”
昨晚喝的酒
“天亮了”也算酒驾吗
执勤交警依法将驾驶人张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到达医院时,张某某还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神态迷糊。面对交警的询问,张某某仍心存疑惑,反复问民警,“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天亮了还算酒驾?”
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04.4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认定标准,张某某的行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或将失去从业资格
记者了解到,经查,该车是一辆网约车,驾驶人张某某当晚收车后,在外就餐期间饮酒,在车辆充电期间,张某某在车内休息了几个小时。之后,张某某想返回住所休息,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当他行驶至北三环路一段时酒劲上涌,意识模糊、无法正常驾驶,索性将车辆就地停放,在驾驶座上陷入沉睡,全然不顾自身及过往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徐松明 图据成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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