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随着雨季来临,德宏州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各类野生菌陆续上市,误食野生毒菌中毒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
严守源头管控,牢记“三不”底线
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从源头杜绝中毒风险,坚决牢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原则。
不采摘:野外野生菌种类繁多,毒性真假难辨,切勿轻信“颜色不艳就没毒”“有虫咬就无毒”等民间偏方,很多剧毒菌与可食用野生菌外形高度相似,即便采菌“老手”也可能认错。坚决不随意采摘不认识、未食用过的野生菌,尤其不采摘颜色鲜艳、幼小难辨、过于老熟、霉烂变质的野生菌,不采摘生长在污染土壤、有毒矿物周边及桉树周围的菌类。
不买卖:路边流动摊贩、来源不明的野生菌坚决不买,不贪便宜、图新鲜,避免购买到有毒野生菌。如需购买野生菌,应到正规市场、正规摊位选购熟悉、常见可食用品种,确保食材安全。
不食用:不认识、没吃过的菌子,再馋也不尝;烹饪野生菌必须煮熟煮透,严禁凉拌、生食、烧烤(易夹生),不混合多种野生菌同炒,避免不同种类菌子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严禁饮酒,酒精会加速毒素吸收、加重毒性,部分无毒野生菌成分还可能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二
规范烹饪食用,落实“三要三不要”
三要:要买正规摊位的常见食用菌;要单种独炒、分开食用,每次仅加工食用一种野生菌;要牢记吃菌不喝酒。
三不要:不要凉拌生吃、不要烧烤野生菌;不要给老人、小孩、孕妇等体质虚弱人群食用高风险野生菌;不要轻信任何“验毒偏方”,如大蒜煮菌不变黑即无毒等说法均无科学依据,不可采信。
三
强化重点管控,严禁集体食用
各类集体供餐单位及聚餐活动,必须严格落实野生菌管控要求,杜绝群体性中毒风险:
1.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等各类集体食堂,以及婚丧宴席、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食用各类野生菌(含干品)。
2.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烹调加工方法,并做好食材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就餐时,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指导下食用野生菌。
3.各级政府食安办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发挥村委会基层治理作用,严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含干品),防范误食毒菌引发伤亡事故。
四
警惕中毒症状,掌握应急方法
食用野生菌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眼花、浑身无力、烦躁不安、出现幻觉、肌肉酸痛、尿液呈酱油色等疑似中毒症状,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就近送往医院就诊,切勿拖延最佳治疗时间;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暂停哺乳,保障婴幼儿安全。
2.神志清醒时,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温盐水,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毒素吸收;可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3.尽量保留剩余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医疗救治参考,主动告诉医生食用了什么菌、什么时候食用,切勿相信“偏方解毒”,越早治疗,获救希望越大。
五
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防控落实
各县(市)政府食安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实防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防控责任体系。完善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宣传、救治、信息报送等责任,组织力量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
2.强化部门联动防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救医生培训,储备应急救治药品和设备,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健全转诊会诊机制;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强化农(林)产品源头管理,开展产地巡查与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严禁加工销售有毒及难辨野生菌;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管辖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宣传、广电部门统筹媒体资源,广泛宣传防控知识。
3.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为目标,针对独居老人、中小学生、外省务工人员、缅籍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群、乡村大喇叭、张贴宣传画册、发放手册、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菌安全食用常识、有毒野生菌辨识要点及应急自救方法,确保宣传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4.规范信息报送值守。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野生菌中毒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中毒事件,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治的同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上级政府食安办,严禁缓报、谎报、瞒报,对因信息报送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生命无小事,安全大于天!野生菌中毒多因侥幸心理导致,且多数剧毒野生菌无特效解毒剂,一次误食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全州各族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远离有毒野生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通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综合:德宏发布 德宏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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