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加强审评审批全过程充分沟通交流,对儿童专用创新药早期介入、研审联动,允许滚动提交资料。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丰富儿童用药临床研发模式,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探索适时制定国家儿童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医疗机构儿科制剂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对临床确有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者没有供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的儿童用药制定儿童常用医疗机构制剂清单,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保障供应。
《意见》还对创新儿童中医药研发机制、强化质量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和加强儿童用药宣传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儿童用药基本可以满足当前临床常见病所需,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儿童用药数量少,儿童适宜的剂型和规格缺乏,结构失衡。二是上市药品说明书中仍存在儿童用药信息缺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未有效激发企业研发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临床必需但用量较少的部分儿童用药保障供应能力仍显不足。四是儿科药学服务供给总体不足,部分医疗机构配备儿童用药种类较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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