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香港海关对外通报,两名香港本地女子通过跨境运送大量现金到港,清洗共约2.8亿港币,从而犯罪得益,违反了香港特区政府《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经审讯后被裁定“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成立。5月7日,香港区域法院分别判处两人监禁58个月及36个月。
据通报,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两名被告多次于边境管制站运送大量现金到香港。跟进调查后发现,两人涉嫌合共处理折合约2.8亿元港币的犯罪得益。香港海关于2019年9月采取行动,于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拘捕两名被告,并于2023年4月落案起诉两人合共四项洗黑钱罪名。

资料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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