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郝帅)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董宏刚表示,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食品通过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方式迅速“走红”,成为消费追捧的“网红食品”,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食品选择与消费体验。但监管中也发现,一些生产经营者为增加卖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甚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规范“网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针对生产经营资质缺失问题。重点整治未取得生产经营资质、使用虚假资质、冒用他人资质等生产经营“网红食品”,以及平台企业未对入网经营者、直播带货经营者履行审核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针对委托生产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委托方委托没有资质的企业生产食品、未履行对受托方的监督责任,受托方质量安全把关不严、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以及委托双方假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各自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针对“两超一非”问题。重点整治“网红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针对虚假宣传问题。重点整治直播带货人员利用“暗语”话术、虚构“专家”人设等发布虚假广告,宣称“网红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对“网红食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针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重点整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标签标识不真实、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网红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董宏刚强调,针对以上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排查、生产经营贯通检查,以及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督促平台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守门人”的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加强监督,投诉举报“网红食品”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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